【腾锐】腾锐律所为宝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赢得专利诉讼,获赔307万!
腾锐律师事务所为宝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赢得专利诉讼
获赔307万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份(2016)粤73民初1131号专利侵权判决书,确认被告侵权成立。
本次涉案专利是名为“雕铣雕刻机自动上下料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由委托人东莞市宝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持有,主要用于生产精密玻璃盖板的“雕铣雕刻机”上。该专利出现以前,根据现有技术只能采用人工方式上下料,耗时高且出产率低。而我委托人的实用新型专利打破常规以采用自动化代替人工方式快速实现自动上料和下料动作为特点,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与产品合格率。
市场竞争者的争相仿冒恰恰体现了该专利的价值,反应出该专利技术的成功,随着宝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专利的投入使用,市场上制造、销售、使用仿冒品的现象开始出现,不仅侵犯了我委托人的专利权,对其的市场所占份额亦产生巨大影响。为此,我委托人拿起法律武器,对仿冒行为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打击仿冒者并最终获得赔偿。
本案中被告二公司曾就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维持专利权有效。而被告一以没有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以及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存在区别为由,主张其产品并未落入我委托人专利权保护范围。对此,经专利权人和代理人相互努力配合,收集证据在审判过程中详细说明,使得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分析案件具体情况后支持我方观点,确认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我委托人专利权保护范围,被告侵权成立,判决赔偿3072000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该案对专利维权时保护范围的解释方式等问题给其他法院在审理同类型案件时作出了一个良好示例,的确现阶段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仍未完善,但就本案而言,法院根据我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仿冒者仿冒行为的危害性加以权衡,判决被告支付数额较大的赔偿金正正体现出我国正逐步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亦能够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